关于签订经济合同相关事宜的温馨提示
发布时间:2021-09-10   浏览次数:

各中标人,各院系部处、相关单位:

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及相关法律法规、司法解释,增进承办经济合同质效,根据学校合同内控制度的工作要求,结合招投标采购工作实际,现函告如下:

一、磋商签订经济合同

2021年9月1日起,招标采购中心启动“买卖合同”模板(试用版)工作,含货物类、工程类、服务类项目经济合同。请各中标人按流程办理:一是,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中标信息之日起,结合对应合同模板编写经济合同(草拟稿);二是,即时对接各院系部处、相关单位确认商务参数、技术参数;三是,反馈至招标采购中心指定邮箱地址,共同校对、修正经济合同(草拟稿);四是,文本定稿后双面打印为纸质版的经济合同(送审稿)后,并完成中标人签章、协助用户单位签章后,反馈至招标采购中心。

模板地址:https://cwc.cqmu.edu.cn/info/1057/1922.htm

二、邮箱传递合同资料

为确保拟签订经济合同资料传递的安全性(包括但不限于:自然人、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身份证明,招标文件定稿,履约保证金收据,授权委托书),维护学校商业信息,请各中标人使用邮箱发送、接收经济合同相关资料:①“主题”按照标准格式“年月日+公司简称+签订/变更/终止+项目名称”(例如:20210901某某公司签订“采购教学用品项目”)编辑;②“附件”可添加、传递相关资料电子版;③“正文”可据实编写,同时应当注明联系人、联系电话;④“收件人地址”为“zbcgzxht@cqmu.edu.cn”。

三、收集宝贵意见建议

招标采购中心接受各中标人,各院系部处、相关单位对签订、变更、终止经济合同工作的监督,致力于对标对表执行、增进互信沟通、聚力团队协作。如有对学校招投标采购项目经济合同的宝贵意见和综合建议,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,促进工作安全、高效、平稳运行。

联系电话:023-68485118

联系地址:袁家岗校区五号楼302办公室

招标采购中心

2021年9月10日